性別化的長期照顧—落在女性身上的照顧重擔 (105年王麗容教授計畫)


關於此文:這篇文章介紹了由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王麗容教授所主持的科技部105年度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性別化照顧、代間契約和照顧風險對照顧體制發展的意涵」之研究成果。

作者/王麗容(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教授)

女性=家庭照顧者?

「麻豆雙屍案疑似媳婦悶死公公再自殺,在純樸的鄉間引起不小騷動。王姓婦人一家住在麻豆多年,早期照顧公婆及阿嬤,婆婆與阿嬤相繼過世後,疑因長期照護所生的巨大壓力,身心無法負荷,釀生這場悲劇。」 ──《中國時報》 2016.01.27

長期照護對許多臺灣家庭造成很大的負擔,媒體上也常常出現許多不堪照顧壓力而造成的「長照悲劇」,其中女性往往首當其衝受到照顧壓力的影響。在過去,男性出外負擔家中經濟、女性則被期待侍奉一家老小。如此景象到了21世紀的今天改變了嗎?根據2016年的「婦女婚育與就業調查」1,有偶女性每天平均花費3.81小時進行無償照顧,遠大於丈夫的1.13小時。這顯示,家務勞動依然有嚴重的性別化現象。近年來,隨著女性勞動參與率逐年提升,儘管政府提供了各種工作與家庭的平衡措施(包含托育津貼與長照政策),職場女性依然需要負擔大多數家務與照顧長輩的責任,面臨蠟燭兩頭燒的困境。

面對高齡社會的來臨,行政院從2007年開始實施「長期照顧十年計畫」以及後續的「長照2.0」政策,希望透過居家、社區以及長照機構等資源,滿足不同背景的「被照顧者」需求,同時也期望減輕「照顧者」的負擔。然而,我們想了解的是:長照政策有「看見」這些女性照顧者嗎?長期身為家中主要照顧者的女性,命運真的改變了嗎?

長期照顧的責任往往落在女性身上。
圖片來源: Pakutaso 免費圖庫( https://www.pakutaso.com/ )

是「家庭長照」?還是「女兒/媳婦長照」?

目前臺灣多數家庭都是由家人自行照顧長者,照護機構與社區資源的普及率不高,大家仍然認為在家中終老才是最好的方式。然而,「家庭照顧」往往等同於「女兒/媳婦照顧」。不論何時女性都背負著成為照顧者的期待──沒有進入婚姻就被期待照顧原生家庭的長輩,進入婚姻後就被期待成為公婆甚至是整個夫家長輩的照顧者(藍佩嘉,2009;利翠珊、張妤玥,2010)2.3

筆者曾於2017年領導研究團隊利用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omputer-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ing System,CATI),隨機抽取設籍台北市的15到65歲國民進行電話訪談,最終共有532名家中有幼兒或長者照顧需求的參與者。其中61%為女性,年齡中位數落在46到50歲區間。也就是說,有超過六成的家庭由女性負擔主要照顧責任,其中也有很多是照顧者未投入職場而全職照顧家人的狀況。另外約有兩成由男性負擔、兩成由男女共同負擔。如此「性別化照顧」的處境,使得女性面臨極大的照顧壓力。其中有許多的家庭甚至需要同時照顧幼兒與年長者,這種「雙重照顧」的重擔更使得女性分身乏術。就算是30、40歲的年輕世代,家中仍然是由女性負責主要的照顧任務。可見「女性=照顧者」的狀況並未隨著時代改變,依然是現在進行式。

傳統的家庭觀念是造成「性別化照顧」的主因

想要改善性別化照顧的狀況,我們就要直視其產生的原因。其中,孝道概念中「子女必須無條件照顧父母」的傳統家庭價值觀,就扮演十分關鍵的角色。我們發現,接受傳統家庭價值觀(如:照顧父母是天經地義的、不照顧父母是不孝的)的家庭,越容易有照顧性別化的現象。這也呼應過去研究的發現:儘管社會對於性別角色的態度逐漸開放,女性在公領域的地位逐漸提升,但是私領域中的家務勞動,並沒有從女性轉移到男性身上。家務分工的性別化現象依然普遍存在(張晉芬、李奕慧,2007)4

有趣的是,我們發現,儘管大家普遍認為照顧父母是自己的責任,但對於媳婦是否應該照顧公婆,則較多持反對的立場。可見家庭與孝道的概念會隨著時間的改變,從過往涵蓋夫家的大家庭意識,轉變為限於自身父母的照顧責任。而照顧的意涵也可能從「不得不」奉養父母的義務,轉變為回報父母養育之恩的主動「選擇」(葉光輝,2009)5。也就是說,透過教育推廣與政策輔助,或許能夠逐漸改變社會對於家庭與照顧的傳統概念,進一步改善長期照顧者的處境。

邁向納入「性別觀點」的公共長照政策

多數臺灣人都能夠認同照護公共化的理念,但面對自身家庭的照顧安排時,往往會面臨文化與家族情感的權衡。面對長期照顧的壓力,儘管受訪者普遍認為自己有長期照顧的責任,但多數人認為國家也須提供相對應的支持,並對於長照政策有所期待。他們希望藉由國家力量的介入,能夠減輕家庭的照顧負擔,像是提供更多的公共照護機構,且讓所有人都可以使用到基本的照顧服務。因此,如何在家庭價值觀與照顧公共化的目標之間取得平衡,將是未來必須面對的重要課題。

此外,我們檢視現行的《長期照顧服務法》後,發現其缺乏「性別觀點」的考量。雖然該法納入「照顧者」的支持服務(如喘息服務),卻沒有觸及如何改善性別化照顧的現象,進而讓不同性別的人共同分擔照顧工作。確實,近年來有越來越多男性請育嬰假在家照顧小孩;新冠疫情也可能讓更多在家工作的父親參與家務勞動。因此,「女性=照顧者」的性別刻板印象是否有鬆動的趨勢,是未來值得關注的重點,也是未來照顧政策必須努力的目標。唯有去除只有女人才是「照顧者」的刻板印象,看見房間裡的大象,才能有效處理高齡化臺灣社會中的長期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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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行政院主計總處(2017)。105 年婦女婚育與就業狀況調查。行政院主計總處。
  2. 藍佩嘉(2009)。照護工作:文化觀點的考察。社會科學論叢,3(2),25-35。
  3. 利翠珊、張妤玥(2010)。代間照顧關係:台灣都會地區成年子女的質性訪談研究。中華心理衛生學刊,23(1),9-124。
  4. 張晉芬、李奕慧(2007)。「女人的家事」、「男人的家事」:家事分工性別化的持續與解釋。人文及社會科學集刊,19(2),203-229。
  5. 葉光輝(2009)。華人孝道雙元模型研究的回顧與前瞻。本土心理學研究,32,10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