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異性戀者投入同志平權運動的經驗及其脈絡 (105年王大維教授計畫)


關於此文:這篇文章介紹了由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王大維助理教授所主持的科技部105年度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大學校園異性戀盟友的認同發展與實踐」之研究成果。

作者/王大維(國立屏東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學系助理教授)

促進校園中的同志平權

2019年台灣同性婚姻合法化,此舉將「同志」(Lesbian, Gay, Bisexual, & Transgender, LGBT)平權運動帶到新的里程碑。然而,社會上對於同志的偏見與歧視仍普遍存在。追根究底,同志權益無法提升的原因不在於同志不夠努力爭取,而是在於社會中的多數—許多異性戀者對於性少數缺乏了解與接觸,進而產生偏見與歧視(Herek, 2000)1。因此,需要改變的是異性戀者。

我國《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明文規定「性別平等教育相關課程,應涵蓋情感教育、性教育、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教育,及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等課程,以提升學生之性別平等意識」。且亦有研究發現,實施認識及尊重同志的教育課程,可提升學生對於同志的接受度(張德勝、游家盛,2012)2。而身為社會中的主流/強勢族群,異性戀者享有更多特權,因此光是尊重與接納同志可能還不夠,若能致力於參與同志平權的行動,真正的平等才可能實現。

跟同志站在同一國的「異性戀盟友」

國內外社會一直都有一群異性戀者非常積極參與同志平權行動來改善同志生活困境。他們投入的原因並不是為了自己的利益,而是屬於利他(altruistic)導向的。他們無懼被貼上同志的標籤,願意與同志站在一起並幫他們發聲,制止他人的壓迫。我們稱這些人為「異性戀盟友」(heterosexual/straight allies,台灣常取其英文字straight的字面意涵,以「直同志」來做為口語化的稱呼)。Washington與Evans(1991)3將「盟友」定義為「屬於『強勢』或『多數』群體成員身份的個人,經由對受壓迫族群提供支持或與(替)他們倡議等方式,致力於在他或她的個人與專業生活中終止壓迫」(p.195)。異性戀盟友也是一種認同,是需要現身與肯認的(林緯豐,2011)4,而且是一種意識覺醒與行動的歷程(Ji, 2007)5。然而,台灣對於這些異性戀盟友參與同志平權行動的經驗尚不是非常了解。促使他們願意做這些行動的因素究竟是什麼?此為本研究的原始動機。

異性戀盟友的實踐經驗

本研究招募16位(12女、4男)自我認同為異性戀者、且曾經或正在參與倡議支持LGBT族群的行動者,進行深度訪談。結果發現,這些異性戀盟友參與同志平權的實踐經驗包括:

  • 教育他人改變對同志的觀念
  • 參與同志遊行,並與他人分享經驗
  • 參加小蜜蜂6街頭宣講
  • 在網路社群網站發表支持同志文章與照片
  • 在教室表明挺同立場
  • 網路上與反同人士打筆戰
  • 支持與陪伴因恐同言論或私人情感而受傷的同志
  • 與教會中反同教友持續對話
  • 自發性發起串連行動影響他人對婚姻平權持正面看法
  • 在職場環境中顧及同志友善的細節
  • 透過影像紀錄同志活動並進行公民報導
  • 組織籌辦各項同志活動(如同志遊行)

我們可以發現,異性戀盟友實踐同志平權的場域及對象,觸及生活各種層面,與女性主義「個人即政治」(the personal is political)的精神不謀而合。有些實踐屬於巨觀(macro)層次;有些則聚焦個人情感層面的細微(micro)層次。

促發異性戀盟友投入同志平權的相關因素

進一步了解這些異性戀盟友為何願意投入上述活動後,本研究發現,每個人的背景與動機都不盡相同,大致有以下相關因素:

  • 兒時/成長過程中正義感的產生
  • 感同身受/可以感覺到同志的痛苦
  • 從自己受壓迫的經驗覺察與反思
  • 驚覺自己恐同/霸凌他人並感到懊悔
  • 對同志的正常/正向態度
  • 與同志友人的關係情誼
  • 對於反同觀點深惡痛絕
  • 學習環境中的正向氛圍與楷模
  • 從課程、訓練與知識中增能
  • 之前受領域與環境影響因而態度比較開放

有些人的倡議實踐很早就已埋下種子。這些早年經驗可能是正向、也可能是負向的(被傷害或傷害他人),而後者需要經過反思與轉化,才能使它成為正面力量。生活中接觸同志並有深刻的互動是關鍵,而教育訓練與知識也是促使行動的重要因素。更重要的是,這些人都能夠反思自己的生活處境,並將之與同志的困境連結,產生同理心,進而行動。例如一位有四個孩子的爸爸這麼說:

「我很早就當爸爸…我很簡單,我其實是像爸爸這樣的角度去看。如果我的孩子…出生他沒有辦法選擇他的性別,他就是這樣子啊。如果他是我孩子,我會怎麼辦?我當然是要去保護他啊!」

另一位女性則是發現自己身材外貌遭受歧視與同志的處境很類似,進而也更願意為同志發聲:

「從小到大很多人攻擊我的點都是因為我很胖…當人家說『妳那麼胖,為什麼不去瘦下來。』的時候,我就會覺得我好像我沒有任何力氣可以為自己說話…所以很長一段時間是就是連我都很討厭我自己。然後當看到同志莫名其妙的被歧視、排擠,我就有一種好像也是在為我自己發聲的那種感覺,去保護他們。」

小革命串起大運動

部分參與者喜歡「異性戀盟友」或「直同志」這個名稱,認為替自己找到一個身份,也感到驕傲;但也有人並不喜歡用它們來標籤自己,認為自己只是在做一件自認為是對的事。不過,他們都表示,參與同志平權運動對人生帶來正面影響,儘管也有一些遺憾(例如親友的不諒解),但他們都無悔於做這樣的決定。而這些理念也成為他們未來生涯規劃甚至是擇偶的考量因素。

令筆者印象深刻的是,有一位參與者是虔誠的基督徒,她原本對同志有些排斥,後來因男友的關係開始接觸同志朋友,進而了解他們所遭遇的困境。在2015年社會對於同性婚姻的激辯陷入對立時,她與不同觀點的教友努力對話,講到激動處還曾潸然淚下。她對於當時所屬教會的恐同氛圍感到失望,進而決定退出並另覓對同志較友善的教會。像這樣的小故事並不會被寫入同志平權的歷史中,但很可能正是因為這類散落在社會角落的個人小革命,集合起來發揮力量,才能讓社會逐漸邁向真正的同志平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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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Herek, G. M. (2000). The psychology of sexual prejudice. Current Directions in Psychological Science, 9(1), 19-22. https://doi.org/10.1111/1467-8721.00051
  2. 張德勝、游家盛(2012)。對大學生實施同志教育課程成效之研究。臺東大學教育學報,23(2),63-94。
  3. Washington, J., & Evans, N. J. (1991). Becoming an ally. In N. J. Evans & V. A. Wall (Eds.), Beyond tolerance: Gays, lesbians, and bisexuals on campus (pp. 195-204). Alexandria, VA: American College Personnel Association.
  4. 林瑋豐(2011 年10 月25 日)。異性戀,該你出櫃了!。立報。取自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112063
  5. Ji, P. (2007). Being a heterosexual ally to the 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ed community: Reflections and development. Journal of Gay & Lesbian Psychotherapy, 11(3/4), 173-185. https://doi.org/10.1300/J236v11n03_10
  6. 即自願者至街頭、校園、車站等人潮聚集處宣講同志平權理念;內容包含提倡同志平權、觀念宣導或解答民眾疑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