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女性按下生育暫停鍵─自主冷凍卵子的正當性 (103年林昀嫺教授計畫)


關於此文:這篇文章介紹了由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林昀嫺副教授所主持的科技部103年度性別與科技研究計畫「非醫療因素冷凍卵子之法律與生命倫理議題研究」之研究成果。本文摘錄並改寫自新加坡國立大學所出版之英文期刊論文Capps, B., Lin, Y. H., & Chuan T. C. (2004). An ethical analysis of human elective egg freezing(人類卵子冷凍保存之倫理學分析), Asian Bioethics Review, 6(5), 1-64.

作者/林昀嫺(國立清華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

凍卵可以促進女性的生育自主嗎?

新聞盛傳臺灣第一名模林志玲曾於數年前「凍卵」的消息1。其實冷凍卵子技術對工作忙碌的女星而言並不陌生,如張本渝、阿Sa皆為「自主冷凍卵子」之例。冷凍精子或卵子技術在早期乃是基於醫療目的,例如為避免接受化療或放射治療的患者其生殖細胞受到療程所用之藥物或放射線的負面影響,故加以採用;晚近則有越來越多女性純粹基於個人生涯規劃,希望能趁年輕冷凍自身卵子以供將來使用。因此,「自主冷凍卵子」可望提供女性全新的生育自主實踐方式,而這項科技的正當性即為本研究的重點。

本研究的源起在於,當科技允許,有經濟能力的女性莫不對凍卵趨之若鶩;然而,使用冷凍卵子技術有哪些顧慮?冷凍卵子真能促進女性的生育自主嗎?本文將針對自主冷凍卵子所面臨的倫理與法律議題加以分析。

圖一、用冷凍卵子技術可兼顧卵子品質與生育最適時機。
圖片來源: https://www.webmd.com/ infertility-and-reproduction/news/20170922 /egg-freezing-gives-you-options-but-has-risks

為卵子「凍齡」

「冷凍卵子」技術2是先以取卵手術將女性卵子取出後,在攝氏零下196度或以下的深低溫條件保存女性的卵子。女性一生擁有的卵子數量於出生時就已決定,隨著年齡增加,卵子的數目及品質都會逐漸下降;而染色體異常率會逐漸上升,更年期後更是明顯。根據國健署統計,35歲以後,懷孕率與生育成功率會隨著女性年齡增加而下降3,而卵子品質是最主要的影響因素。因此,若女性使用冷凍卵子技術提前將卵子取出後保存,即使開始生育計畫時已超過35歲,仍然可以使用年輕時的健康卵子,而可望獲得較高的懷孕率與活產率。

冷凍卵子的顧慮:商品化與合法性

然而,當冷凍卵子被商品化與商業化,很可能造成人性尊嚴的一大衝擊。當部份醫療技術偏離了原本治療疾病之目的,轉化為一種服務,患者則搖身一變而成了消費者。由於促進排卵的藥物、取卵手術以及凍卵保存的價格並不便宜,會造成只有資產階級才能負擔的情況。目前我國的人工生殖法只准許無償捐贈精卵;然而,若在允許買賣卵子的國家,卵子提供者的外貌、智商、種族等條件很可能變成商機,待價而沽。在商業利益的推波助瀾下,這將對人性尊嚴造成衝擊。

除此之外,在法律議題上,即使女性能克服經濟因素而成功地冷凍卵子,也並不表示一定能夠合法將卵子合成胚胎並植入子宮。我國人工生殖法第11條規定了相關資格限制,僅有符合特定情形的「已婚夫妻」才得以由醫療機構實施人工生殖;同性配偶及單身者並不在合法實施人工生殖的範圍內。換句話說,女性在成功凍卵後,還必須與一名男性合法結婚,才能進一步使用卵子合成胚胎,並進行人工生殖。足見光是冷凍卵子,目前仍然不足以保障女性的生育自主。

冷凍卵子的正當性:倫理面向

關於冷凍卵子的正當性,在倫理面向可分為科學、道德與社會等三層面來分析。就科學層面而言,由於有「卵巢過度刺激症候群」和「因取卵手術需要麻醉而可能造成感染」之健康風險,在考量醫療安全性以及受術成效之下,研究發現,冷凍相對年輕者的卵子是較為可行的。在道德層面,卵子冷凍雖然不一定能改變社會中性別不平等之情形,但卻能使女性擁有選擇權。她們可以基於人生欲追求的目標、對自我的定位,而得以規劃在適當的生涯階段成為母親,成就生育的自主。最後在社會層面,當個人的生育選擇成為一種社會趨勢時,會廣泛影響到人口政策以及社會文化,包括典型家庭圖像轉變、母職不再符合傳統想像、醫療消費主義化等。本研究認為,雖然無法確定容許卵子冷凍的政策會帶來何種結果,但應能使女性更可能兼顧生育下一代與追求自我實現的目標。

冷凍卵子的正當性:法律面向

在人工生殖法律議題上,不同國家對於冷凍卵子的政策寬嚴程度不一,對年齡與資格的限制都有所不同。以英國為例,符合人類受精及胚胎學管理局(Human Fertilization and Embryology Authority)設定之標準並領有執照的診所可以進行卵子冷凍。他們不但允許單身女性接受試管嬰兒術(in vitrofertilization,IVF)等人工生殖醫療,也允許35歲以下女性透過捐贈一部分卵子給其他受術者,以換取免費儲存剩餘卵子的服務。然而,一些國家並非如此,例如新加坡之人工生殖技術只能施行於已婚且不超過45歲之婦女,並須得到其丈夫之同意。此與我國現行法制類似,即冷凍卵子本身雖為合法,但單身者仍無法透過IVF使用捐贈的精子來生育子女。在全球化下,各國規範的差異將可能讓人民選擇到規範較寬鬆的國家接受人工生殖服務,進而產生國際私法上規範衝突的問題。

讓自主冷凍卵子促進女性生育自主

讀了前文的分析,您贊同女性在年輕時冷凍卵子嗎?透過倫理面與法律面的探索,本研究認為,法律與政策應該適時介入規範冷凍卵子技術,醫療人員更應該實踐充分的告知同意(informed consent)程序。美國生殖醫學會(American Society for Reproductive Medicine)即建議,醫療人員應該在受術者冷凍卵子之前,讓她們清楚了解取卵的風險、活產率等數據以及相關費用,甚至是未來若欲終止冷凍卵子服務,該卵子將如何處置等資訊。而在我國人工生殖法的規範下,更應加入須為「已婚夫妻」才能使用冷凍卵以實施人工生殖的告知事項。充分的告知乃是醫療自主的基石。

本研究建議,我們應該透過專家諮詢機制,確保女性在冷凍卵子之前即充分了解法律、社會及醫學上的利益、潛在風險和技術的侷限,讓女性在按下生育暫停鍵的時候能做出深思熟慮的決定。

按此下載 看完整的「非醫療因素冷凍卵子之法律與生命倫理議題研究」成果報告!


參考資料:

  1. 陳昱翰(2019 年6 月21 日)。《周刊王》揭高齡產婦坎坷路!林志玲凍卵9 顆 生子率2 成。中國時報。取自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90621001645-260112?chdtv
  2. Harrison, K. L., Lane, M. T., Osborn, J. C., Kirby, C. A., Jeffrey, R., Esler, J. H., & Molloy, D. (2007). Oocyte cryopreservation as an adjunct to the assistedreproductive technologies. The Medical Journal of Australia, 186(7), 379. https://doi.org/10.5694/j.1326-5377.2007.tb00946.x
  3. 「送子鳥生殖中心」官方網站。網址:https://www.e-stork.com.tw/page/cryo_ov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