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臨床試驗如何納入性別?食藥署告訴你!

 

貼文日期:2023/12/07
貼文網址: https://www.facebook.com/TaiwanGIST/posts/866897748775690
來源連結: 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


由於藥物研發經常僅以雄性動物或男性進行試驗,結果增加了女性的用藥風險。因此,研發一種提供給所有人使用的藥品,必須在試驗階段納入女性。

而在去年(2022)十月,我國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告一份「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在保障女性的用藥安全方面邁進了一大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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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藥品研發的不同階段納入生理性別

這份操作指引羅列出藥品研發各階段的四個具體目標,稱為「4C分析流程」,讓研究者能夠依序考量生理性別。說明如下:

研究設計及資料收集階段:
• Consider(考量):考慮生理性別及其他交織性(如體型、年齡等)變量。
• Collect(收集):為研究中的設計、招募受試者與執行試驗等步驟提供建議。例如:受試者生理性別比例應能代表疾病分布人口。
分析階段:
• Characterize(分類):針對不同生理性別數據,使用適當的統計方法進行分析。
報告及上市階段:
• Communicate(溝通):經研究發現具有生理性別差異的藥品,廠商可於說明書及標籤刊載相關資訊。


#招募女性參與臨床試驗的重點

這份指引的另一重點是提供招募女性(包含孕婦及哺乳期女性)參與臨床試驗的考量重點。

多數的藥品試驗為避免傷害孕期/哺乳期女性、胎兒或嬰兒,通常僅納入非孕期的女性受試者,並將避孕與意外懷孕等情形作為考慮重點。但也因為如此,目前學界對於藥品如何影響孕期及哺乳婦女所知有限。

由於女性在懷孕及哺乳期間也有服藥需求,且有些研發中的藥品可望改善婦女及胎兒的健康,因此必須權衡試驗對於上述群體的風險,在適當的情況下將孕婦及哺乳中的女性納入研究。


#研發者與藥廠加以參考,維護人們的用藥安全

目前的學術文獻與媒體仍經常混用「性別」(sex/gender;前者指生理學的特徵,後者則是文化面向的態度、行為與表現)詞彙,但食藥署這份操作指引則明確聚焦於「生理性別」,並提供研究者及藥商在研發過程中考量、分析及報告生理性別的清晰依據,非常富有性別化創新(Gendered Innovations)的精神。

由於這份指引屬於建議性質,不具強制性,因此後續還需要仰仗各研發團隊與藥廠等單位的合作,才能更加落實藥品研發中的性別分析,維護所有人的用藥安全。



延伸閱讀:

藥品臨床試驗納入性別考量操作指引 https://tinyurl.com/3tyhsr53

性別化創新基礎方法-處方藥品 https://tinyurl.com/52cs7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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